
我们正准备去剧院。我身上穿的是一条“沼泽”棕色(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颜色,不过拉尔夫·劳伦是这么称呼它的)的马球裤、一件干净的白色T恤,外面套了一件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棉质海军蓝V领毛衣。
哦,对了,最出彩的地方就是那双红色的匡威球鞋。正在我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,我女朋友出现了。她穿了一条过膝黑裙、一件黑色大圆领毛衣和一双靴子。她问我:“你就准备穿成这样去剧院?”
这可不是反问,这是指责。
“是的,我准备这样去剧院。”我老老实实地回答。
“你要穿的更像样些,”她说,“我们是要去剧院,衣着得体是尊重别人的表现。”
问题是,我认为我穿得很得体。我走进剧院、找到位子坐下,然后灯光熄灭、表演开始。没有人——包括演员在内——会在意我穿了什么,因为他们根本不会看我。所以穿什么到底有什么关系呢?
呃,看起来似乎关系很大。可事实是,我——还有其他跟我一样的男士们——不是故意穿得难看或不合时宜。我们自然而然就这样穿了。
“曾经有一次你穿得非常得体,”我女朋友继续说道,“那次你看起来棒极了。为什么你不能一直保持那种得体的穿着呢?”
答案很简单,但我不敢说出来:那次是误打误撞。我并没有打算让自己看起来“得体”。我只是在手忙脚乱中恰好选对了衣服而已。我并没有嫩绿色的裤子或夸张的夏威夷草裙,所以我再次“得体”的几率还是有的。不过这可能还要再过几周才会出现。
我的底线是,穿我觉得舒适的服装。对我来说,舒适就是服装的意义所在。但对大多数女人来说却并非如此。我所认识的每一位男士都无数次地听过这样的问题——“你就打算穿成这样?”女士们,如果你们并不打算帮我们把衣服脱下来,然后按照你们的要求重新给我们穿上衣服的话,我们的答案是:“是的,我就打算穿成这样。”
不是我们固执,我们也完全不是在挑衅你们。我们只是不知道该怎么穿,或者我们根本不在意穿成什么样。
这样的情况在我小的时候就发生过。我爸爸常常带我去购物,帮我挑选他希望我穿的衣服。我讨厌那些衣服。我央求他给我买酷酷的小脚裤,而不是腰上有褶子、裤脚有翻边的裤子,或者是皮夹克,而不是更实用的兜帽夹克。我希望看起来像保罗·纽曼或詹姆斯·迪恩(两人均为电影明星),而不是预科生。
我怎么央求都没戏,他还是给我买了他希望我穿的衣服,当然,我是不会穿的。于是,这件衣服被永远丢在了衣柜中,一次都没穿过。
我的前女友曾说服我买了一双我不喜欢的鞋子。在我看来,这双鞋子会让我的脚受罪——我的朋友称它为“残酷的鞋子”。鞋子的确很漂亮,但不是适合我的类型。我穿过一次这双鞋,现在它安静地躺在衣柜的角落里,和那件兜帽夹克顾影相怜——如果我没有在几年前把兜帽夹克送人的话。
嘲讽的是,早期我代笔的书中,有一本是替一位知名男装设计师写的。他之所以会选择我与他进行合作的原因至今都还是一个谜。当然,不可能是因为我的穿衣品位。
我记得他总是穿着量身定制的双叉口西装、背带和翠迪鸟图案的领带,口袋整整齐齐,全身上下无可挑剔;而我从始至终没穿过比牛仔裤和T恤更正式的衣服。我问他:“看到我老穿成这样,是不是能把你逼疯了?”他回答说:“不会,至少你有自己的风格。”
我喜欢这个的回答,一部分原因是我从来没想过要有自己的穿衣风格,更没观察过别人的风格,另一部分原因是这句话仿佛给我发了一张许可证,我可以按照我喜欢的方式穿衣服——舒适为上;也可能我喜欢看到别人也穿得舒适。
一个人的衣着向别人传递着某种信息,这个道理我明白。我和我女朋友最近就对此进行了讨论。她问我:“你觉得你的衣着向别人传递了什么信息?”
答案很简单:“我个性随和、不随便批评人。”
她皱了皱眉头。“那倒是真的,但也说明你并不那么在乎和尊重别人。”
我想了想她的话,意识到这当中有那么点儿道理,所以我决定妥协。不是只是一点点妥协而已。以后我在衣着上会更加小心谨慎些,或许我还会虚心接受女朋友提出的一些时尚建议。
前不久,我和女朋友一起去购物。我们事先说好,我会买一双她喜欢的鞋子,再买一双我喜欢的、可以代替我那双匡威球鞋的鞋子。不幸的是,我喜欢的鞋子没有我的尺码,所以我只买了她喜欢的那双。我现在整天都穿着它。不过不是因为这双鞋子看起来时髦——我得承认的确如此,而是因为这鞋刚好很舒服。